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相关工作部署,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8月27日下午,由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承办,针对全省各地市金融监管部门和融资租赁公司,专门开展了“民法典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和应对”“融资租赁新规解读与对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思考”主题知识讲座。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强力老师就我国民法典的优秀法律文化、编纂颁行及其金融领域应用进行了系统、生动的讲述,详细梳理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法律监管政策,并就民法典总则编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章对业务的影响等进行了现实宣讲教育。
中国融资租赁(西湖)论坛执行董事长、浙江大学金融专业兼职导师程东跃老师以“融资租赁新规解读与对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思考”为主题,从监管导向、监管政策两个方面解读了融资租赁新规,并结合业务案例,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和企业如何应对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切实达到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效果,切实增强了各地市金融监管部门和融资租赁公司对民法典颁行的重大意义认识,切实提高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以及在开展工作中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认知。融资租赁公司要主动拥抱监管,依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我检查提升,遵法遵规、坚守诚信、规范稳健运行,切实遵从“严监管、重规范、防风险”的理念,更好地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学习实效,也必将促进各地市金融监管部门和融资租赁公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同时也必将助推我省地方金融组织在高质量发展上行稳致远,也更加坚定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的信念。
各地市金融监管部门及融资租赁公司共一百多人参加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