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的有关规定,经排查研究,现将陕西省辖内“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申诉理由不充分未予采纳的,将按程序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质。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质后,上述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至7月23日。
联系电话:029-63919970
附件:“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