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委金融办申请,我局决定撤销榆林市榆阳区汇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市鑫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县金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县金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亨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金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远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南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红金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普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昊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裕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2家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