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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撤销榆林市榆阳区汇润小贷等12家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的公告

关于同意撤销榆林市榆阳区汇润小贷等12家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的公告

script>if("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document.write('文章来源: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2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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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委金融办申请,我局决定撤销榆林市榆阳区汇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市鑫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县金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神木县金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亨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金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远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南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红金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普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昊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府谷县裕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2家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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