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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和部分股权的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和部分股权的批复

script>if("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document.write('文章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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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金融协调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咸金融中心字〔20226号)收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和部分股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由马海洪610102197302092312变更为仵俊峰(610102197508300316)。

二、同意原法人股东咸阳华东粮油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邓辉将所持有的陕西汇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8.8%股权(732万元)同时转让给新增法人股东陕西景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变更前后对照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咸阳华东粮油有限公司

498

33.2

0

0

西安利宏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00

20.0

300

20

邓辉

234

15.6

0

0

王浪铁

234

15.6

234

15.6

张芝芳

234

15.6

234

15.6

陕西景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

0

732

48.8

合计

1500

100

1500

100

特此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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