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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经营住所和部分股权的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经营住所和部分股权的批复

script>if("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document.write('文章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5-2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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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的请示》(市金融字〔202222号)收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经营住所和部分股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乔伟610124197805093331变更为蔡国华(61232419640808371X)。

二、同意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由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18号大华阳光曼哈顿51单元10102室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13单元530501室。

、同意原自然人股东平真敏所持有的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25%股权(765万元)转让给新增自然人股东程峰;原自然人股东张晓艳将所持有的陕西易恒信典当有限公司24%股权(734.40万元)转让给新增自然人股东蔡国华

股权结构变更前后对照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陕西佳鑫伟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48.60

31

948.60

31

西安长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12.00

20

612.00

20

平真敏

765.00

25

0

0

张晓艳

734.40

24

0

0

程峰

0

0

765.00

25

蔡国华

0

0

734.40

24

合计

3060

100

3060

100

特此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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