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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经营住所的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经营住所的批复

script>if("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document.write('文章来源: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4-1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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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人及注册地址的请示》(市金融字〔20222号)收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经营住所。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陈丽萍(61010419760711612X)变更为郭凌坤(511102197512240069)。

    二、同意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由: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东路汇鑫IBC B2030720308室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11单元11301室。

特此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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