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6679664602/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陕金函〔2020〕45号 |
---|---|---|---|
发布机构: |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11:51 |
名 称: |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股权和经营住所的批复 |
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股权及经营地址事项的请示》(安金融字〔2020〕5号)收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股权和经营住所。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由“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花园小区第35栋1层06号房”变更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大道5号斯珀特广场一楼”。
二、同意原法人股东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50%股权(1000万元)中的49%股权(980万元)转让给新增法人股东安康市科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权结构变更前后对照情况
1.股权变更前各股东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陕西星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谢贤伍出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国兵出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股权变更后各股东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安康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安康市科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额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陕西星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谢贤伍出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国兵出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特此批复。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