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陕西自贸试验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指引(暂行)》有关规定,经企业提交申请、西咸新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联合会商联审工作机制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现将通过会商的第一批试点基金公示如下:
申请人:北京玄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试点基金:玄素雾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西安市西咸新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电话:029-63919953。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