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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script>if("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document.write('文章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0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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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0年1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整改自觉。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夯实主体责任,突出牵头牵引。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统筹落实。巡视意见反馈当天,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反馈意见,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在阶段整改的基础上,召开局领导班子省委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入剖析,从政治上挖根源、从思想上找症结、从党性上查原因,对标对表反馈问题,审视整改工作,校准整改方向,强化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为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凝聚思想共识。

(三)全面认领整改,狠抓督导检查。全面认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21项整改任务,按照职能清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原则,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提出63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局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局党组认真贯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把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各处室抓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周进度报告制度,全程跟踪督促,定期收集掌握整改落实周进度情况,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有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举办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五项要求”列出专题认真学习,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紧密结合工作做好贯彻落实。二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责职能、主责主业,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党性修养、能力提升、工作成效。三是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夯实中心组集体学习责任,明确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内容、频次、方式、要求,提出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截至目前2020年已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

2.关于“机构组建以来,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已于2019年11月成立各处室党支部,并选举产生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将各支部党员纳入支部日常管理。整改以来,针对新组建支部党员数量偏少、支部创建力量薄弱等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总结,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和创新工作思路,在充分征求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委员以及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意见基础上,按照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合力、激发活力的原则,从加强内部交流与监督思路出发提出组建联合支部,目前已经建立3个联合党支部。二是加强对党支部集体学习的指导。统筹推进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紧密结合巡视整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与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定下发《关于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统筹做好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维护’、制定三张清单、用好‘四种形态’、争创‘五星支部’、落实六项措施”等工作要求和安排,明晰方向、突出重点、抓住主干、强化责任,切实提高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质量。各支部在坚持《关于以政治为统领 强化理论武装 做好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做法的基础上,对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支部学习计划,严格支部学习计划执行,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三是加大对支部集体学习的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将支部学习情况纳入积分管理,确保全年支部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32个学时。机关党总支联合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加大支部学习检查力度,认真检查各处室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及学习效果。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抓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

3.关于“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的问题。

一是印发主题教育通报问题整改方案,探索建立主题教育制度和长效机制,做好“回头看”和专项整治、持续整改。明确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年每人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并在全局、分管领域或所在党支部讲主题党课1次。二是加强应知应会知识测评,分类组织党建知识、十九届四中全会、主题教育、脱贫攻坚等测评考试,对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班测试,检测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三是用好用活用实“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机关党总支督促各处室党支部在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深化拓展的同时,加强对未参加主题教育的党员干部及时补课的督促指导检查,3名同志扎实进行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均报送了学习心得体会、情况报告等材料。

(二)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三大攻坚战工作任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1)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作为全局工作和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和脱贫攻坚重大方针政策理解。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听取金融扶贫、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二是针对用途不精准的情况,协同省扶贫办和陕西银保监局开展排查,2019年以来全省共排查出用途不精准贷款8036户、3.69亿元,其中4065户、2.11亿元扶贫小额信贷已整改,剩余3971户、1.59亿元扶贫小额信贷受借款人外出务工、借款未到期提前还款有困难等因素影响,暂未整改到位。会同陕西银保监局、省扶贫办、省联社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对扶贫小额信贷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底数,加强和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相关问题在规定时间整改清零。三是针对紫阳县四合村整村符合授信条件的194户贫困户没有一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问题。督导省联社切实整改,目前紫阳县四合村符合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条件的1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累计已有76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合计185万元;存量75户,182.5万元。剩余贫困户因外出务工、无贷款需求等原因暂未发放贷款。

(2)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省地方金融领域开展“六清”专项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2020年3月,我局分别对西安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铜川市、延安市以及部分县区的银行、保险、证券、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和营业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坚决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整治工作。2020年5月,在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上,专题传达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对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再部署、再强化。二是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4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类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对全省小额贷款行业开展清理规范的通知》《关于对全省典当行业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等5个文件,持续完善地方金融组织清理整顿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宽征集各类涉金融领域投诉举报线索渠道。完善受理、审查和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的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线索的核查、转办和建立台账。截至4月底,共收到举报线索161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19条,行业乱象142条。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要求,牵头起草陕西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2月印发。二是涉及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的相关机制进行整合,成立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县党委政府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处突第一责任,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三方责任,已提请召开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细化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三是针对渭南地区高风险农合机构风险,督促指导省信用联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省信用联社改革试点方案中统筹高风险金融机构化解工作,目前已在新成立的省信用联社改革领导小组框架下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化解工作。四是扎实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整治清退力度,印发了《陕西省P2P网贷机构清退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机构后续处置路径,19家网贷机构全部纳入清退范围。辖内所有P2P网贷机构于2020年1月起停止新增业务,到期一笔回收一笔,清零一家,注销一家。截至目前,我省在营P2P机构数为0,各平台按照清退方案持续压降存量余额和参与人数。2020年3月15日,我局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网络借贷风险提示函》,向社会公告我省19家P2P网贷机构均未通过省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全部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我省网贷行业突出风险出清。

2.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举措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1)与驻陕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不到位,在用足用活金融优惠政策上创新不足,没有出台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时履行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相关职能。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的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陕西省)开展工作协同,加强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二是在今年疫情期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扎实做好局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复工复产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驻陕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印发多个金融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稳增长各项政策文件。推动落实临时性延期还本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使用。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召开法人金融机构座谈会,截至5月24日,全省累计办理再贴现137.42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专用额度管理要求贷款76.17亿元,支持涉农、普惠小微主体1.94万户。我局牵头赴各市(区)对银行、保险、证券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召开疫情期间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整理汇编49家金融机构300多条支持政策和各机构的联系方式,通过二维码、网站等向社会推送。同时组织指导国开行陕西省分行、省联社、秦农银行联合建立普惠金融纾困机制,统筹141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指导银行机构用足用好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协同陕西银保监局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一系列政策在我省的落地实施,专门赴各银行机构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切实为广大中小微企业缓解燃眉之急。同时,对10余户省上大型龙头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一对一进行协调解决。对餐饮会展等困难较大的行业进行专题融资会商,主动回应行业诉求。牵头组织召开“西安市两区两基地与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科技金融合作签约仪式暨创新政策发布会”,推动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与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与银保监局、工信厅、工商联召开金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推介产品、回应诉求、搭建桥梁。三是协调指导开源证券增资,加快推进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改革,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风险,筑牢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搭建扶持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服务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2)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调整完善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企业上市。截至目前,2020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出4888万元,用于2019年度企业上市奖励、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前期费用补助、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挂牌奖励等。

(3)对省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指导不够,没有解决好担保费率偏高、手续烦琐、融资渠道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中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费率的要求,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解决好担保费率偏高问题,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二是加大对省再担保公司监督指导力度,督促省再担保公司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发展财政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法人机构成员42家,业务已覆盖全省各县区,有效解决融资渠道偏少问题。同时要求其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积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确保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解决好担保费率偏高问题。三是联合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有效督促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渠道偏少问题。要求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四是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出台《关于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省再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担保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担保责任到期的,做好续保工作,适度降低或减免担保费用,对新增担保业务,取消反担保要求”。省再担保公司积极落实政策,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提高担保效率,解决好手续烦琐的问题,降低反担保条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用,积极推行线上评审,促进业务发展,充分运用公司业务系统、微信群、QQ群及远程视频等,实行项目线上审批,确保业务不受疫情影响,顺利进行。省农担公司实行疫期优惠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的逾期项目,逾期期间不收取担保费,展期或续保期间减半收取担保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办理的,资金用于春耕生产或保供应的项目,减半收取担保费,确保所有项目担保费率均在1%以内,最低为0.5%。

(4)资本市场培育能力还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与驻陕金融监管机构合作,会同陕西证监局等单位建立对接长效机制优化企业上市发展环境;二是持续深化与沪深港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有效发挥其在陕基地的重要作用;三是继续发挥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塔基作用,推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的改革;四是持续抓好省级200户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常态化开展培训、调研走访、融资对接、继续协调解决拟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会同相关单位举办了4期20场专题“云”培训活动、1场汇集3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视频交流会议、1场线上军民融合专场路演,活动累计观看及参与人数70余万人。其中,专题培训覆盖了新《证券法》、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精选层等改革热点解读以及债券发行等内容,视频交流会重点面向省级200户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了答疑释惑和政策解读;五是4月15日汇集公开公示了省市县三级奖补政策;六是已修订陕西省促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及直接融资奖励补助办法,做好企业上市、再融资等奖补服务(修订办法正在报审中)。今年以来我省已新增上市企业2家,已确定上市的企业3家。

3.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主动监管的意识不够强。(2)对中央赋予的“管机构、管合规、管行为、管风险”的要求没有落地落实。

整改情况:强化主动监管意识,严格落实中央赋予的“管机构、管合规、管行为、管风险”的要求。一是编制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清理整顿和换发新证的通知》,持续开展融资担保行业清理整顿和换证工作,对合规机构已换证132家,及时清理问题机构20家,推动行业减量增质,做精做强;二是加快推进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为全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行业综合监管、金融科技服务提供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已经通过网信办评审。其中该平台子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已完成公开招标开标工作,进入实施期,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高了对地方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的能力;三是编制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小额贷款行业开展清理规范的通知》(陕金发〔2020〕1号),对全省小额贷款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认真排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各类风险,对违法违规、潜在风险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取消经营资格的方式,全面提高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意识和规范化经营水平;四是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陕金发〔2020〕3号),持续开展全省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活动,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实施分类处置,开展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商业保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五是编制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平稳有序退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陕金发〔2020〕2号),明确小贷公司市场退出原则、退出途径,退出后管理工作,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平稳有序的退出机制。六是持续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建设,融资担保行业协会拟注册资本39万元,首批会员已经由60家扩充到80家,各项资料准备完善,目前筹备组正在筹备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加快行业协会建设,联合协会加强监管,促进协会在行业合规自律、风险预警等方面发挥作用。

4.关于“落实省委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对2017年省委《关于加强金融工作意见》中由省金融办牵头的目标任务,没有进行分解细化,没有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2017年10月省委《关于加强金融工作意见》文件由原省金融办牵头的工作共6项,落实情况如下:

①各项金融服务措施要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县倾斜。创新金融扶贫开发方式,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提高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效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一行两局(三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的政策协调,先后牵头或联合制定《陕西省金融扶贫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陕西省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十项政策措施》等文件,召开全省金融扶贫视频会议,加强季度考核和评估。二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认真完成中央脱贫攻坚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参加全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专班,开展脱贫攻坚下的金融支持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研究。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38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产业带动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96亿元,同比增长60.2%。扶贫小额信贷余额68.67亿元,有力的保障了各贫困县顺利“摘帽”。

②用好国家金融扶贫上市“绿色通道”,尽快实现实质性突破。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16日,深度贫困县商洛柞水的盘龙药业成为全国深度贫困县第一家通过“绿色通道”在深交所上市企业,首发募资2.17亿元。还在积极推动贫困县富平的一家企业的上市工作。

③规范发展股权、农村产权、文化、能源、碳排放权等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全省唯一的中小微企业股权挂牌交易平台,支持西部产权交易所等创新业务和服务、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实现有序发展。

整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省政府确定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在其他交易场所方面,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制定《陕西省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陕清整联办〔2017〕4号),明确全省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内容、时间节点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各成员单位的横向协作。印发《陕西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7〕10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经省政府和证监会同意,制定印发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工作方案》,违规交易场所已全部叫停,清理整顿和整合工作加快推进。

④积极争取在国家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中明确西安作为丝路金融中心定位,建设西安金融核心聚集区,吸引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设立法人总部、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专业子公司、金融后台基地、灾备中心。

整改情况:积极支持西安市打造丝路金融中心,推动西安市研究制定《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积极开展金融招商,中国银行全球客服中心、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信用卡中心、北方运营中心,农业银行西安研发部、浙商银行信息科技中心、中意财险西安灾备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机构已落户陕西。

⑤建立健全省市共建协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情况:2019年7月,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成立陕西省引进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工作专班,健全全省共建协作机制,持续推动丝路金融中心建设。

⑥按照中央要求,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认真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审批监管职责,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限定经营范围。落实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及早发现、妥善处置,维护属地金融稳定。

整改情况:2019年1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对其他由原省金融办承担的配合工作,结合文件发布后国家金融事权调整、全国和全省机构改革以及各项监管职权和政策的变化,继续深入推动。

(2)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力度,按照中央要求,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做好典当行监管职责转隶相关工作的函》(陕金函〔2020〕26号),商请咸阳市人民政府将咸阳市商务局监管的典当行和融资租赁机构转隶给咸阳市金融办监管,经与咸阳市人民政府多次协商沟通,目前,咸阳市人民政府完成典当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监管职责从商务部门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转隶工作,实现了地方金融机构的归口管理。积极与汉中市人民政府多次沟通协商,汉中市人民政府已完成典当行监管职责从商务部门到金融监管部门转隶工作,实现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职责归口管理。

(3)指导西安市推进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建设缺少创新思维和有力举措,西安市《丝路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至今尚未出台。

整改情况:加大指导协调力度,西安市政府已于2020年3月4日召开常务会审议并通过《西安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定印发《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党组书记、局长直接分管机关党总支(人事处),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立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总结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制定印发《关于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统筹做好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的通知》,围绕政治站位、主体责任等八个方面,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以及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节日病”,做好监督工作,设置纠治“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强化廉政教育,五一假期前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余人次,对1名个人报告事项漏报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针对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在已出台《局党组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实现党组决策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更好地发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金融发展力度,从调整奖补方向、优化奖补流程等方面修改形成《陕西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稿),正与省财政厅进一步讨论修改。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委巡视办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履行监督和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断夯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级党组织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与党组一起共同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程参与、过程监督、约谈提醒、沟通协调、联席会议5项监督工作机制,采取会议监督、调研监督、约谈监督和执纪监督等方式,通过调研督导、明察暗访、主动约谈、查阅资料、发函督办等方式,协助党组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把省委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实施精准监督。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政治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定位,围绕省纪委明确的“五个聚焦”内容,坚持把金融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督促局党组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党组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系统总结2019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对2020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加强会议监督,在党组会上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参加了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监督。去年以来,共列席局党组会2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次,提出了10余条监督建议,均被党组采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丧嫁娶报备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人次,组织对3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严把选人用人作风关、廉洁关。扎实开展驻点调研监督。结合综合派驻工作实际,建立了驻点监督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解剖麻雀式”驻点调研监督,通过主动约谈、明察暗访,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方式,实施近距离、常态化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长坚持与党组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经常交换意见,共同研判工作;与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责任落实;与处室主要负责人逐一谈心谈话,深入了解监督对象基本情况,提出履职要求。同时,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全面把握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聚焦主责主业,探索推行“1+1+X”嵌入式监督,使监督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好关键人”要求,紧盯授权、用权、制权等重点环节,印发《关于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督促和协助局党组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责任清单,细化主体责任,明晰责任边界。印发提醒函,督促局党组成员全面梳理分管处室、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内部管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与报备工作的通知》,在征求意见后,将与党组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监督工作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精准监督。督促局党组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清单,推动建立涉及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公车管理3项内部管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笼子。逐一约谈“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运行。持续加强作风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从讲政治高度坚决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新动向,专门印发《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和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和常态化检查,深入纠治“四风”。由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长带队,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帮扶对象、座谈交流等方式,赴金融局“两联一包”扶贫联系点调研督导,就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两联一包”责任落实、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等进行专题调研,督促驻村干部切实扛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务求工作实效。三是推动问题整改。紧盯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督促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推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创新方式方法,持续跟踪督办,协助局党组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固化为工作机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内嵌到管理全过程,促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形势,通报重要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派驻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召开第一次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席会议,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就省纪委监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四是深化标本兼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主动约谈,靠前监督,共约谈处级干部10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把问题线索作为监督的重要切口,定期研判、分类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责令整改,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按照省纪委部署,扎实推动持续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以彬州市委市政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鉴,推动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中央纪委监委查处的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陈国强案和省纪委监委查处的胡志强、冯振东、辛耀峰、陈肖坪、张汉荣案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广西、福建、内蒙古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以及天津、广东、青海、山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金融系统干部的腐败案例,以及发生在我省金融系统的蒋斌、张文伟案、贾延成案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持续增强巡视整改的权威性、严肃性。五是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中央纪委下发的讲义光盘,通过业务培训、“周末微学堂”等形式,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金融知识,了解把握金融监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以及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规律,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研究制定综合监督工作具体办法,明确8项机制38条工作措施,不断提升综合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4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宣传,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督促大家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主动深入市县金融监管部门、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和服务对象存在的实际问题了解不多。

整改情况:主动深入市县监管部门、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和服务对象存在的实际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赴西安市、铜川市、延安市调研13家小贷公司、5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融资租赁公司、3家商业保理公司、2家典当行,深入了解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金融风险防控情况,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小微、支持三农企业的做法和亮点,听取企业对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协会发展的意见建议。赴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省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检查,深入了解各单位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情况。

(2)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开展现场检查不多,对非现场检查的结果没有进行抽查核实,掌握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统计数据不精准。

整改情况:积极履行非现场检查监管职责,对各地市上报的汇总报表和相关企业报表进行全面核查核实,确保五类机构统计数据准确,并真实反映五类机构运行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五类机构季度、年度运行发展报告,目前,已经编制五类机构运行发展报告三期,2019年度五类机构运行发展报告已向省政府报出。编制印发《陕西省金融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推动全省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初,启动全省现场检查工作,编制印发《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市要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计划,同时对各地市现场检查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辖内行业机构数量小于5家(含5家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为100%,行业机构数量在5家至10家(含10家)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行业机构数量在10家以上,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各地市正在稳步有序推进现场检查工作。我局已经下沉西安市、铜川市、延安市13家小贷公司,5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融资租赁公司,3家商业保理公司、2家典当行对各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金融风险防控情况,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小微、支持三农企业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同时对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省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抓党建履职尽责不够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并直接分管机关党总支(人事处),进一步夯实“班长”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0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规范金融监管、服务、权力运行,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从实际出发,围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力提升,创新支部设置方式,推动联合支部建立,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抓党建的合力,已经建立3个联合党支部。三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理论武装、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创建模范机关。四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研究,做好宣传引导,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当前重大隐患风险形势变化特点,及时研判分析和动态调整细化风险事项,及时报告和处置影响金融稳定的重大事件及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制作《新冠肺炎心理防护和锻炼宣传手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积极学习宣传防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正向引导干部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同错误思想、言论作斗争。

2.关于“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队伍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的指导意见》(陕金发〔2020〕27号),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力度,压实金融业务与法律知识培训责任,确保多层次培训到位、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依托沪深港交易所线上培训资源和直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作用,建立转播共享平台,积极组织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参加相关培训。三是拟于下半年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典当、融资担保、小贷、商业保理等培训班办好,积极邀请市县监管干部参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作用,调动小额贷款、典当行业机构积极性,组织开展业务流程实操、法律法规解读、风险防控把握等线上业务培训活动,加强针对性、实操性,拓宽培训覆盖面。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整改发力,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强化巩固提升,持续抓好长效任务整改。继续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局党组制定印发的整改方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巩固整改成效,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的重点和长效整改任务,持续跟进、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

(二)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责任,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实党建引领,持续做好巡视成果转化。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问题整改与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结合起来,将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动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9973;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8-51办公室,邮编:710006;电子邮箱:sjrjrsc@126.com。

 中共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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